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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士打道 鐵馬撞私家車(誰對誰錯?)

告士打道 鐵馬撞私家車(誰對誰錯?)


https://youtu.be/W6DUToRxnoY

有網民出post:《道路交通(交通管制)規例》第61條規定,道路上車輛的司機必須讓路或採取一切可能的行動,讓路給任何正在發出警報聲響或發出閃光警標的警車、消防服務或消防裝置車輛、救護車或海關服務車輛。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上述規定即屬違法,可被判罰款港幣二千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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