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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消費券】市民購物被老千藥房收2%「手續費」 八達通:涉違協議

【消費券】市民購物被老千藥房收2%「手續費」 八達通:涉違協議

港府今日(1日)起發放首期2,000港元電子消費券,不少市民急不及待領取款項後購買心頭好,不過今日網上流傳一張由沙田石門某藥房發出的單據相片,上面顯示金額為1,006元,由八達通支付,但手續費竟收取21元,有網民質疑涉事藥房濫收手續費,直斥其行為與「黑店」無誤。涉事藥房其後在FB專頁解釋,又上載閉路電視片段,指員工曾向客戶透露,若使用八達通消費多於200元,須收取總額2%的「銀行手續費」。

上載有關單據的網民於今午在FB出post,呼籲市民使用消費券時留意收據,要問清楚商舖是否要收手續費才過數。從他上載的相片中所見,客人今晨11時左右於沙田石門某藥房購買營養粉及糖尿藥,合共3件貨物,總額為1,006元,以八達通付款,但最底則設有一欄「服務費」收取21元,令總數變為1,027元。


有網民上載一張單據,底部位置清楚寫明手續費為21元。網上圖片

事件今午在網路流傳,引來一眾網民議論紛紛,其間有人表示,以往在涉事藥房購物時,未被收取相關服務費,而且八達通公司因應今次消費,已轄免商戶及銀行的手續費6個月,質疑藥房的行為如「黑店」一樣,濫收費用,要求藥房作出解釋。

直到傍晚,涉事的藥房上載一條閉路電視片段至FB專頁,解釋員工曾向客戶透露,使用八達通消費多於200元,須收取2%銀行手續費,又稱藥房屬小本經營,每次交易前一定會與客戶講清楚會收手續費,在雙方同意下才會完成交易,「如果賣價要包括使用百(八)達通而產生的銀行手續費,其實我們這筆生意是蝕錢的」,指藥房將會保留一切法律責任權利,追究到底。

八達通稱,據八達通和商戶簽訂的開戶協議,商戶只可收取貨品實際價錢,如不按開戶協議收取額外費用,例如手續費等,八達通有權取消該商戶資格。八達通正核實該商戶是否在接受八達通付款時有額外收取手續費,如有違反協議,將對該商戶採取合適行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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